2015年7月19日 星期日

書法用筆· 黃金12條


來源:北京市書法考級中心



1.草書不見橫畫,行草書有橫線條的盡量短些,要有縱向感。 可用虛、細線替代。
2.忌由快產生的平拖、幹筆、粗細一樣的現象,行處皆留,留處皆行。
  
3.墨淡無神。 重新起筆用濃墨,濃墨字的筆劃要交代清楚。

4.忌單字中的“眼”,防止“眼子”太多。
5.中間一行是作品重點。 一作品中,要有幾個突出、精彩、有個性的字。 這也叫“書眼”。

6.長線條字很重要,收筆時要謹慎,一般筆勢結束時用乾筆。
7.筆墨重的字不能面積相等,字的重輕要有過渡,忌團狀。

8.細筆要有韌性,粗筆要結實。 要有鐵劃銀溝的粗筆,又要有行雲流水的細筆。

9.墨乾時速度稍慢,濕時略快,粗時略慢,細時略快。 行草有楷意,楷書要行寫。

10.交筆時,起訖分明,每筆要交代清楚。

11.講究提按:齊而不齊,直而不直,曲中含直,直中含曲。 要“提著筆向下按”。

12.中鋒側鋒並用,八面出鋒,細處用中鋒,厚處用側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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