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

書畫狸貓換太子:機構須配合退贓

 大洋網-廣州日報

CFP供圖CFP供圖
業內人士:此類事件由來已久機構往往配合捂醜
監守自盜用仿作換出館藏名作,獲利數千萬元;懂行的“藏品管理員”把單位慶典上名家揮毫之作換成贗品,廣開財路;住進總統套房的“貴客”幾度住宿,就為把懸掛的名作換出……
一起近日公開的書畫界“狸貓換太子”案件令人先驚後怒,業內人士透露這種事件由來已久,多為“內賊”所做,機構往往為遮羞而“捂醜”,而藏品登記、管理制度有漏洞是屢禁不絕的主要原因。
文/廣州日報記者林琳
業內建議:入庫前拍照、登記資料
廣東精誠所至總經理陳綺雯告訴記者,因為之前業內有過這樣的教訓,所以同行一徵集到拍品就會立即拍攝原狀,然後保存好第一手的資料,在拍賣前、拍賣後都會進行比對。
“入庫前拍照、登記資料的工作非常關鍵,玩意出現爭議、糾紛都可以有可查依據。”她認為,這一行的道德風險一直存在,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的登記、進出倉、盤點制度,並不斷用實踐進行檢驗。
法律人士:
拍賣行無責
但要配合退返贓款
律師王步林告訴記者,這種“調包案”屬於盜竊,書畫是贓物,變賣所得是贓款,拍賣行及購買人無需為贓物的交易承擔責任,但應該配合退款。
陳綺雯提出,如果在拍賣行成交了贓物,肯定要退回,而拍賣行在徵集的時候要特別慎重,除了詢問委託人拍品來源、確定其對作品擁有完全處分權外,還要用文字形式進行約定。
近日,一起涉嫌過億元資金的書畫“狸貓換太子”案件開審,知名人士在過去數年間多次憑“一把手”的特權,利用自己掌握的藏品庫鑰匙,將館藏名畫偷出臨摹,將真品“私吞”、在拍賣行“出貨”,贗品放回公庫。
仿真程度能達六七成
“這種類型的事情在圈內根本不是新鮮事,這十幾年來發生過幾宗'大事件',圈內人都知道。”對書畫圈極為了解的畫家鍾老師(化名)“見慣不怪”:“以前有一些單位搞慶典活動,就會找大師、名家前去揮毫助興,活動結束後又未必在意,​​不一定把作品裝裱好張掛,而是收進櫃子裡,鑰匙就找單位相對懂行的職員收著保管。日子一長,這些作品被人遺忘,也就給了保管者機會可以'調包'了,他們把真品偷出,或者自己臨摹,或者找人臨摹,再把仿作放回去,神不知鬼不覺,也不知道多少年後才有人想起這事。就算想起這事再找出來看,因為沒有圖錄比對,而仿品'仿真度'起碼有六七成。”
而此前幾宗單位發現藏品被“調包”的個案,因為這些單位往往害怕曝光後單位名聲蒙受負面影響,往往在內部進行處理,讓犯事的人退回真品並辭退,很少把事情“鬧大” 。 鍾老師說,這種事情對於機構來說肯定是“醜聞”,但公開了才能對社會起警示作用。
在他看來,發生這些“醜聞”的根本原因還是保管制度:“人的因素肯定有,比如犯案者道德敗壞,見利忘義,而單位不懂行,以前這些書畫的市場價值並不高,他們也沒有加以重視。但歸根到底還是沒有建立規範的製度,比如藏品不能由一個人保管,要多人互相監督、看管等。”
分析:藏品登記保管制度有漏洞
“調包案”在市場上也並不少見。 有行家曾告訴記者,有一個“貴客”多次住進五星級賓館的總統套房,十多年後卻被發現原來當時該“貴客”是為房間懸掛的名家書畫而來,他的手法是先拍攝書畫照片,回去找人臨摹後再次“光臨”,把贗品換上,帶走真品。
不過,“外賊”不是最大的隱患。 “'調包案'多是'內賊'所犯,而且基本出現在庫房這個崗位上。”一個業內人士透露,曾經有一個文物系統的單位也出現過“調包”案,就是管庫房的人把裡面的冊頁偷走,“換”了贗品回庫房,數年後才被發現,“這跟機構的登記制度有很大關係。如果登記這個環節沒有把好關,熟悉制度的人總能鑽到空子。”
“出現這種事證明管理形同虛設。”鍾老師還透露了自己的親身經歷:“以前某紀念館成立時,很多大家都來揮毫了,作品被不同的人分批保管,後來打算拿出來辦活動時一問,都說'不見了'、'接任時已經不見作品了',因為沒有證據可追,最後只能不了了之。”他認為, 這種事情也不少見,跟“調包案”的性質沒什麼區別。
記者了解發現,相對來說博物館、美術館和拍賣行較難出現書畫的“調包案”,主要是前兩個機構相對專業,而且管理經驗較足,制度相對嚴密。
然而,近年來,全世界各地的博物館、美術館屢屢被盜,涉案金額巨大。 不少外國的著名博物館在遭竊後表示“內外勾結所致”,也有業內人士指出安保制度、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。
而作為商業機構的拍賣行雖然偶有聽聞出現類似的情況,但藏品徵集後留存在拍賣行的時間較短,一般長不過半年,短為兩三個月,被“調包”的難度較大。 另外為了“自保”,拍賣行對此也如臨大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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